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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日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35个项目取消取证要求 气瓶充装等考试政策深度解读

6月1日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35个项目取消取证要求 气瓶充装等考试政策深度解读
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一项重要决定:自6月1日起,特种设备作业人员35个项目将无需再取证。这一政策调整涉及到众多特种设备作业领域,尤其是气瓶充装等项目的考试咨询备受关注。本文将从政策背景、具体调整内容、影响分析以及应对建议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。

一、政策背景与目的

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证制度自实施以来,对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起到了积极作用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“放管服”改革的深入推进,部分作业项目风险较低、操作简单,且通过安全培训和企业管理即可有效控制风险,继续实行取证管理已不符合实际需要。为此,市场监管总局根据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决定取消35个特种设备作业项目的作业人员取证要求,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,激发市场活力。

二、具体调整内容

本次取消取证要求的35个项目涉及多个领域,主要包括:

  1. 气瓶充装类:车用气瓶充装、工业气瓶充装等部分项目不再要求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涉及危险化学品气瓶充装等高风险作业仍按相关规定执行。
  2. 小型锅炉操作类:部分小型锅炉(如额定蒸发量小于0.5吨/小时)的操作不再需要取证。
  3. 压力容器操作类:部分低风险压力容器操作项目取消取证要求。
  4. 起重机械类:部分小型起重机械、简单起重设备的操作不再取证。
  5. 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类:部分低速、低风险的场车操作取消取证。

具体项目清单可查询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《关于取消部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证要求的通知》(国市监特设发〔2023〕XX号)。

值得注意的是,气瓶充装作业中,涉及易燃易爆、有毒有害介质的气瓶充装仍属于高风险作业,相关作业人员是否仍需取证需结合具体项目确定。建议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操作前仔细核对项目清单,或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咨询。

三、影响分析

  1. 对企业的影响:减轻了企业用人成本和管理负担,特别是对于使用少量低风险特种设备的中小企业,不再需要安排人员参加取证考试和定期复审,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。但企业仍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,加强内部安全培训和管理。
  2. 对作业人员的影响:部分岗位不再强制要求持证,降低了就业门槛,有利于灵活就业。但作业人员应主动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培训,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,确保作业安全。
  3. 对考试机构的影响:相关项目的考试需求将大幅减少,考试机构需调整业务方向,转向仍保留取证要求的项目以及安全培训服务。
  4. 对安全监管的影响:监管部门将从“事前取证”转向“事中事后监管”,通过加强监督检查、实施信用监管等方式,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。

四、考试咨询与注意事项

对于气瓶充装等特种设备作业考试咨询,需注意以下几点:

  1. 确认项目是否在取消清单内:自6月1日起,清单内的35个项目不再需要取证。若不确定所从事项目是否被取消,可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查询或拨打当地12315热线咨询。
  2. 已取得的证书处理:对于已取得证书的人员,证书在有效期内仍可作为技能水平证明,但不再作为上岗强制要求。证书到期后不再需要复审。
  3. 仍保留取证要求的项目:对于未取消的项目(如高风险气瓶充装、大型锅炉操作、大型起重机械操作等),仍需按照原规定参加考试并取得证书。相关考试报名、培训等信息可向当地特种设备考试机构咨询。
  4. 企业安全培训要求:即使取消取证,企业仍需按照《安全生产法》等要求,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,并保留培训记录。

五、应对建议

  1. 企业应及时更新内部管理制度:根据新政调整岗位资格要求,修订操作规程,加强风险辨识和管控。
  2. 作业人员应关注政策变化:主动了解所在岗位是否取消取证要求,积极参加企业安全培训,提升安全意识和技能。
  3. 考试机构应做好转型服务:开发安全培训课程,为企业提供定制化培训服务。
  4. 监管部门应加强宣传解读: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新政内容,指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,确保政策平稳过渡。

6月1日起实施的取消35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取证要求,是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的重要举措。相关各方应准确理解政策内涵,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牢牢守住安全底线,促进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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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24 06:07:36